新泰市监察局内设机构
新泰市监察局内设机构包括纠风办、优化办、监察综合室和执法监察室,各司其职,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环境。
纠风办主要职责如下:
传达贯彻上级纠风工作精神,制定全市纠风工作政策和文件。
执行上级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,监督指导全市纠风工作。
行使监察权,查处不正之风,进行调查分析和工作总结。
优化办职责集中在:
协调经济环境优化,协助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。
指导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优化工作,规范机关作风和行政行为。
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,处理损害经济环境的投诉举报。
监察综合室负责:
行政监察综合协调,处理日常监察事务,联络特邀监察员。
承办上级交办事项,起草监察工作报告,参与反腐源头治理。
监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,推动规范运作。
执法监察室侧重于:
执行《行政监察法》,监督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。
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执法监察。
规范执法行为,提升机关效能。
最后,信访室负责处理公众诉求:
接待来信来访,受理检举控告,维护工作秩序。
提供信息反馈和工作指导,协调解决信访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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